男女朋友分手协议书范本
本人XXX与爱人XXX从即日起断绝部分超乎正常交往外的关系。
双方在分手期间必须遵守以下条约,否则可以任对方处理(当然,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1、没有急事时不能轻易打电话给对方。
2、不能干预对方是否有结交新的异性朋友。
3、在街上不要制造看似偶然的偶遇,如果不小心看到了对方,无论是对方独自一人还是身边有任何其他人一定要装做没看见,绕道而行。
4、不能质问对方的异性朋友与其是何种关系。
5、尽量不要想对方,即使实在忍不住要想,也只能偷偷的,以免“怨念”让对方感知到而心痛。
5、在每一个雨天,尽量不要去回忆过去的甜蜜,实在想要重温一下,去以前走过的地方看看也不能遇到对方(无论是故意还是偶然)
6、如果有一方后悔------------------------------------麻烦另一方也想想吧!
此协议自即日起正式生效,生效期限至双方和好或有一方结婚。
协定人: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自年月日建立起恋爱关系。在交往过程中,发现双方性格不合等原因,导致恋爱关系难以维系。现特立此分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条款如下:
一、双方从年月日开始正式分手,分手后两人不能再以情侣身份自居,也不得再向亲戚、朋友、陌生人冒认是对方的男女朋友。
二、分手后,给予补偿人民币元或者双方没有任何经济纠纷。
三、分手后双方不得侵犯对方的自由,任何一方不得纠缠或者骚扰对方或者对方家人,不得有干涉对方任何活动和行为。
四、分手后双方不得向双方的朋友、家人以人品、道德以及分手原因等散播对对方不利或者影响对方名誉的言论。
五、交往期间如有专属于对方的物品或者涉及个人隐私的物品,经对方同意后销毁或者返还。
六、双方应履行互相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情书、短信、隐私、不能公开的物品等等。
七、任何一方都不能故意破坏对方新的感情或婚姻生活。
八、分手后视各自的意愿决定是否仍可以做朋友。否则一方不得强求。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男方:姓名、年龄、民族,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室
女方:姓名、年龄、民族,住北京市朝阳区路号室
男方与女方现因感情不合自愿分手,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非婚生子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元抚养费,每月1日之前,女方将当月抚养费用打入男方指定的账号。
二、女方每月逢单周六上午九时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晚八时之前送回男方处。遇有长假及特殊情况的探视,由双方另行协商。
三、双方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位于北京市路号室房屋系男女双方共有房产,分手后属于双方的财产份额归女方所有,男方放弃自己在该房内的财产份额。
四、双方无共同债务,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五、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保险及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已无其它财产争议。
立协议人:
男方(签字)女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男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女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妥善处理甲乙双方该等事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签署之日,甲乙双方分手,恋爱关系终结。此后互不干涉对方工作和生活。
第二条: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现金xxxxx元 (xxxxx元整)分手费。该分手费作为甲方对乙方就恋爱期间该等事项的全部补偿,包括乙方在此期间的所受精神创伤、人工流产所受身体上的痛苦、身体康复的必要营养费用及其他与此有关费用。
第三条:甲方付清分手费后,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一致同意放弃因该等事项向对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第四条: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己将分手费一次性付清,乙方已全额收悉。
第五条:甲乙双方己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含义, 不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
第六条:如果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付违约金xxxxx (xxxx元整)元给甲方。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诉求撤销、变更、无效之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性别:男性别:女
民族:民族: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于年月至年月同居,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儿,名,因双方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分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分手。
二、女儿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负责,男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各类费用以及由分手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并可带孩子出外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
三、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同居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后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即男女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
双方签字时生效。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性别: 男 性别: 女 民族: 民族: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至 年 月同居,于 年 月日生育一女儿,名 ,因双方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分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分手。
二、女儿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负责,男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各类费用以及由分手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并可带孩子出外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
三、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
同居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后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即男女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为规范原恋爱人的分手行为及程序,保障失恋当事人及“善意”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新胜旧汰,自由选择”的恋爱法则;并保证当事双方在分手之后继续“和平共处,友好交际,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恋爱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格式,凡分手者以签订此书面协议为有效。
第一条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有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签署。以虚假意思表示,趁人之危 ,因迫不得已而签署的,可以撤消。
第二条 本协议的履行,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 本协议由签署双方自觉履行,不由任何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任何一方的单方面毁约,不影响另一方继续履行。
第四条 本协议中分手指原恋爱人一方或双方由于主动放弃或第三者插足而导致双方结束恋人关系的行为。
第五条 本协议中善意第三者是指依“新胜旧汰,自由选择”法则插足而与原恋爱人一方相爱并带给他(她)更多幸福的人。
第六条 甲、乙在分手后,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如下:
(一)本着既往不咎的原则,不得追究分手的历史责任,也无须任何自责。
但因第三者插足而分手的当事人可在不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环境的前提下激情演唱《为什么你背着我爱别人》,以此对分手的历史原因提出质疑。
(二)对待历史,要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相信明天的太阳又大又红。
(三)不得以分手为借口行大量吸烟、酗酒、发火、摔贵重物品等颓废之事;有胡须者不得以分手为由长期不剃胡须,但有意保持独特造型的除外。
(四)自觉调整自己的生活中心和生活目标,努力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相信“爱我的人已经飞走了,我爱的人还没来到”。
(五)本着一切向前看的原则,坦然面对过去,一切从零开始。
(六)妥善保管、处理手中持有的对方书信、文字材料等物品,必要时可发回。
(七)保持好朋友间的相互联系和重要节日的相互问候。
(八)以后的相处,不受此前一切的影响,不刻意回避,也不得恶意攻击。
(九)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对方授权不得向自己的继承者提及曾经的故事。
(十)因第三者插足而分手的,可对第三者为“暗中憎恨、见面不理、有事不帮”或“相逢一笑泯恩仇”等行为,但不得损害善意第三者的合法利益。
第七条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收到对方结婚请柬,如遇特殊情况,可报请国务院批准可延长时效,但延长不得超过三次,且总有效期不得超过六十年(含六十年)。
第八条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签署双方各自所有,任何一方可根据自己的理解阐释本协议,但不得影响另一方或善意第三者的正常生活。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任何一方撕毁协议时,得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详细地址: 详细地址:
邮编: 邮编:
电子邮箱: 电子信箱:
男方:
女方:
男女双方于20xx年9月8日认识,于20xx年3月8日开始同居。因女方发现男方为已婚男士,致使双方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女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分手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分手。
二、男女双方同居期间未共同生育过子女,女方目前也没有怀孕情况。
三、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
1、同居期间双方未产生任何共同财产,同居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后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2、同居期间男方对女方赠与的财物继续归女方所有,男方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退还。
四、债务的处理:
1、双方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未产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2、男方所经营的公司与女方没有任何关系,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公司财产,公司如产生任何债务亦与女方无关,由男方承担。
五、补偿及保密:
1、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女方人民币100万元给女方作为补偿,该费用男方承诺于签署本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2、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且男方足额支付了补偿款给女方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就此终结,两人不能再以情侣身份自居,也不得再向亲戚、朋友、陌生人冒认是对方的男女朋友,更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干扰对方或对方亲朋的感情和生活及工作。
3、双方应对在同居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隐私以及往来的信件、情书、短信、不能公开的物品予以保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散布,也不得向双方的朋友、家人以人品、道德以及分手原因等散播对对方不利或者影响对方名誉的言论。
4、甲乙双方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含义,不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付违约金40万元给对方。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即男女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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