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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奖罚制度

时间:2024-10-05 17:05:31
工程项目部奖罚制度(通用7篇)

工程项目部奖罚制度(通用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项目部奖罚制度(通用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项目部奖罚制度1

1奖励条例

1.1对酒店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者,酌情奖励20-30分。

1.2对酒店设备增新改造有突出贡献者奖10-30分。

1.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奖30分以上。

1.4努力钻研业务,进步显著,为酒店或部门争得荣誉者奖20-50分。

1.5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多次受到酒店和部门的表扬者酌情奖励10分以上。

1.6其它事项按《员工守则》及酒店有关规定处理。

2处罚条例

2.1不准迟到早退,违者按酒店有关规定执行。

2.2维修不及时或故意拖延时间者,利用维修机会在客房看电视,吸烟,影响客房卫生的发现一次扣5分。

2.3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维修时,。不按规定及时向当班负责人及部门经理汇报,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记录的,一次扣10分

2.4维修工作需要可以乘坐电梯或走客用通道,无故使用客用设施的发现一次扣10分。

2.5无维修任务时不得离岗,串岗,外出维修应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去向,违者扣5分。

2.6所有机房如发现未经部门经理批准的外来人员进入,一次扣当值人员5分。

2.7因维修质量低劣或态度恶劣受到客人或其它部门投诉者,需做出书面检讨并扣除当事人30分。

2.8违反操作规程,对酒店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处理。

2.9对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填写交接班记录或记录不清,未认真记录设备运转情况,未对当值机房或设备做好清洁卫生的一次扣10分。

2.10当班人员麻痹大意造成事故或对事故隐瞒不报,对酒店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处理。

2.11其它事项按《员工守则》及酒店有关规定处理。

  工程项目部奖罚制度2

1、总则

⑴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⑵本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的管理

3、职责

⑴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

⑵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制度内容

⑴考核对象。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⑵考核内容:

①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②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优良率

③标牌、标志,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④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⑤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质量技术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

⑶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⑷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表(附表5-9)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

⑸对个人奖罚办法:

①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A对职工质量意识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B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C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D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②对专兼质检人员的考核

A对专兼质检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B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在整改(有记录)前被其他人员(非专兼质检人员)发现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两次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C未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不享受奖励

D由质量管理部质检元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二级验收一次不合格,扣除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质保金10%,多次发生逐次扣除。并罚主持该项目验收的质检员20元

E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收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质量管理部主持该项目三级验收的质检员50元,主持该项目二级验收的质检压20元

F经考核施工单位质检员三、四级验收连续两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200元;连续四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400元,若不符合验收合格标准,被上级质检员验收合格的处罚上级质检员相同金额

③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

A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B考核以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两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C计量器具帐、卡、物不对应,免除奖励

④对专业公司的考核

A对专业公司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B奖励以管理人员(项目部、专业公司)是否认真及时填报质量管理记录为标准

C对违反施工工艺记录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责任单位可处以100元以上处罚

D对施工项目达到业主表彰,被列为施工现场样板工程或精品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给予奖励、并上报公司

⑹考核分工

①各单位质检员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各单位质检员由质量管理部专业员考核,质量管理不5部长审核

②各单位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

③对质量奖的考核由本工程部或财务部核发

  工程项目部奖罚制度3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管理,促进工程进度, ……此处隐藏3223个字……报相应的质量技术资料,从而造成信息传递延误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次。

3、工长拒签监理组发出的质量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或拒绝整改下道工序提出质量问题,罚款50元/次,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接到通知后不积极组织整改的对工长罚款50元/次,班组不积极完成工长的整改安排,工长有权力处罚班组或提请质检员对班组进行处罚。工长和质检员口头提出的整改要求与书面通知同样有效。

5、质检员和工长要共同加强施工过程监督,工长安排工作后要作好自我检查。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工长要经过自检认为合格后才能提请相关质检员正式验收,如果质检员在接到正式验收申请后一次抽检(或全检)合格率达不到85%以上,对报验工长罚款50元/次;多处存在较严重的问题则加倍处罚。

6、下道工序有权对上道工序进行监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若为抢进度接受不合格的上道工序,出现质量问题,下道工序施工人员至少承担相当于上道工序责任人50%的处罚(包括工长和施工班组)。

7、不注意进行成品保护的要承担相应造成的返工费用,并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以上的处罚。

8、项目每周组织一次质量评比活动,对现场各班组的完成工作进行实测实量。质量被评为优良并获得第一名的班组,项目给予1000元的奖励;质量被评为优良以下且排名在最后的两个班组则分别罚款1000元;质量被评为不合格的班组当月工程款不予结算,同时给予1000-3000元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所有损失。相关工长和质检员的奖罚比照管辖班组的10%执行。连续一个月被评为优良的分项工程,施工班组奖励2000元,主管工长和质检员嘉奖当月奖金的20%。

9、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提出切实可行且能有效杜绝质量通病或显着改善工程质量的人员,由监理组以书面报告提请项目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10、质量事故的处理按照《公司质量安全奖罚规定执行》。

  工程项目部奖罚制度7

为确保公司的品牌形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促进全员参与质量控制、质量安全管理,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状况和安全隐患,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和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部管理规定

1、分包工程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应遵守作业时间,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连续二小时以上打不通电话或在工地无管理人员负责罚款500元/人次。

2、项目部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相关人员无故缺席者罚款200元/人次迟到超过10分钟以上者罚款100元/人次,迟到超过半小时以上者做缺席处理

3、对于业主、监理或行政部门的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严格执行,不执行者罚款500元/人次。若这些单位开出罚单,项目部对相关工区进行加倍处罚。

二、安全文明管理方面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凡是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抓住一次罚款20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不系帽带者一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严禁酗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500元。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走安全通道,严禁随意穿行外架子,违者经教育不听劝阻的罚款200元,并且如发生物体击打事件后果自负。

4、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小便罚款100元,大便罚款1000元。如若找不到当事人,则对此处施工分包人进行相同处罚。

5、严禁赤脚、赤背、穿拖鞋和穿不防滑的硬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50元。

6、严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如有此事发生,轻者严厉处理,情节严重者罚款1000-2000元,并交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随意拆除大小横杆拉接点杆件,扣件和卸荷钢丝绳等设施作为他用,违者罚款1000-2000元。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动,必须经现场领导和管理人员批准,并有可靠地安全措施后才能施工作业。

8、在施工期间要做好成品保护,为防止施工时交叉污染,在施工面的玻璃、窗户、栏杆、大门、做好保护措施,如没做保护措施者一个污染处罚款500元并且清理干净。

9、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临电方案要求进行设置,各种用点设备必须有专职电工进行操作。严禁非电工自行操作和乱接乱插不规范接线,违者罚款200元。

10、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随意动用。对违者且还处罚100-500元:

11、工人生活区内,严禁私自使用各种大功率电热设施或其他设备做饭,烧水,对违者除教育批评还处罚200元。

12、严禁在生活区的走廊上面挂衣物,违者罚款50元。

13、使用机械设备做到定机定人,任何职员不得擅自使用,对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罚款100一次,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三、工程质量管理方面

工程进度控制与管理是保证施工项目按期完成,合理安排资源供应,节约工程成本的重要措施。是以计划为中心管理职能,其本身体现为不断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和调整计划的动态循环过程,进度管理涉及工程能否按期完成使用。进度检查每落实一次,要求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设备投入施工,按期完成进度目标。

1、要求劳务分包人员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规范、规程、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各项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先责领整改,如若不整改或整改不完善处1000元以上罚款。如需返工,一切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2、对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质检人员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1000元。

3、施工班组不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技术变更单、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地方标准及规定、技术交底等操作,视情节轻重罚款500-1000元/次,由此而造成质量问题的,承担全部责任。

4、分包单位不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施工,私自更改标准进行施工等并且未经项目部书面同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后果自负。

四、管理规定的执行

1、本办法执行单位为项目部,对2000元以下奖罚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现场直接签发,对2000元以上奖罚由项目经理批准后签发。

2、处罚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妥当,手续完备。并且要充分的听取被处罚人的辩解。受罚单位和个人如对处罚持有异议,须在罚款通知单签发之日起七日内向项目经理申诉,逾期视为接受处罚决定。若被处罚人态度恶劣,拒绝在处罚决定上签字,加倍处罚。处罚决定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同样生效。

3、以上罚款一旦发生,分包方必须在每次例会时缴纳到工程项目经理部,由项目部设专账统一管理,全部用于工程奖励。拒不缴纳罚款者,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本制度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加强工程管理,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形成奖优罚劣的良好施工氛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实现进度目标。

5、未尽事宜另行补充,与合同发生矛盾者按合同处理。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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